指導單位:內政部兒童局、台中市政府,主辦單位:台中市保母協會。

壹、培訓目的

提升保母托育服務品質並輔導有志報考保母證照者取得報考資格。

貳、培訓對象

一.性別不拘,年滿二十歲以上。

二.身心健康,無法定傳染疾病者。

三.有志從事托育工作、富愛心、耐心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嗜好。

備註:高中職以上幼保、護理及家政、營養、社會福利、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或93年以前取得

     「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」之甲、乙、丙類訓練證書者,無須參加此培訓課程

      可報名參加勞委會舉辦之保母技術士技能檢定。

參、培訓概況

一.授課內容係遵照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,保母資格訓練課程須修

   滿七學分,共126小時,經結業測驗合格後,即可取得台中市政府核發之結業證書。

二.開班期程:

班別名稱

研習日期

上課時間

上課地點

自費-丙班

99年7月24日至10月31日

(每週日及雙週休之週六)

8:00~17:00

學科:愛心家園地下視聽室

(台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)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術科:迦美地娃得福幼兒園

(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四街299號)

三.報名日期:即日起額滿為止,未錄取者全額退還。(錄取姓名公佈協會網站)

肆、訓練費用

一.研習費:8,000元,保證金500元(劃撥總額為8,500元,課程修畢並通過測驗者,退還保證金)

二.退費辦法:1.開課前ㄧ週之前(含例假日)辦理退費者扣除保證金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開課前ㄧ週內(含例假日)辦理退費者扣除保證金及研習費之20%費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開課後課程未逾全期1/3前辦理退費者扣除保證金及研習費之50%費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開課後課程進行達全期1/3不予退費。

陸、報名註冊方式

請先至郵局劃撥費用8,500元(郵政劃播帳號:21968474,戶名:台中市保母協會)當天將收據傳真

至協會,並附註姓名、電話、住址、班別名稱,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。收據正本請自行保留最後

報名表,以平信郵寄至:404台中市北區大雅路670巷3-1號台中市保母協會收。

洽詢電話:2296-5785 傳真電話:2296-9865

 ~備註~

1. 傳真隔日請上台中市保母協會網站:http://boumo.org.tw/ (最新動態)查詢確認報名者姓名。

2.修畢保母核心課程者即可參加保母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,相關考試訊息,請查詢行政院勞

  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: http:www.labor.gov.tw

~ ~

1.本課程不再寄發上課通知,上課當天請準時前往報到並自備環保杯、紙筆,另午餐自理,

  本會提供代訂便當服務,葷素可自行選擇。

2.上課第一天即發放講義,請學員妥善保管,遺失恕不補發。

3.參訓期間嚴禁攜帶幼兒上課,上課時手機請關靜音。

4.本課程每堂均點名,遲到15分鐘以缺席論,扣半天時數。研習總時數為144小時,時

  數不足126小時者不得參加結訓測驗,亦不核發結訓證書。

5.請假須於前一週辦妥請假手續,若上課當天臨時請假請致電其他學員,並委託其代辦請

  假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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