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+中華民國儲蓄互助社儲蓄脫貧計畫++

一、參加時間: 99.1.1~100.12.31

二、參加對象:(限額20名)

1.經台中市政府社會處推薦

2.參加社福機構專案並經其推介之案主家戶代表

 

三、活動辦法:

凡參加並成為正式會員者,除可享有機構輔導之理財與專業技能培育外,還可享有每人每月至多1000元的補助和儲蓄互助社社員團體互助基金保障。另外符合規定者,更可申請創業型最高30萬或助學型每年最高10萬的互助貸款。

參加義務:

準社員需每月繳納儲蓄股金至少500元期滿至六個月(不得間斷),並參加儲蓄互助的教育訓練與相關活動,符合規定者即可成為正式社員。成為正式社員後仍須每月繳交500元以上之儲蓄股金,並配合互助會之相關規定。

 

 

其他相關細節與辦法請洽

中國儲蓄互助協會 www.culroc.org.tw

或電 04-22917272*82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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